张小娴

“我是为你好。”是我们常常用的借口。

我们不会为不相识的人好,不会为邻居好,也不会为一位泛泛之交好,我们只为我们所爱的人好。

因为出发点是如此崇高,于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:

“你不要再跟那个人来往了,他讨厌。”

“你不要穿这种衣服,难看死了。”

“你不该上这个课程,只有傻瓜才会认为有用。”

“你不可以看些比较有深度的书吗?这些全都是垃圾。”

我们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价值和喜好强加于喜欢的人身上。

既然我喜欢他,他也喜欢我,那么,我喜欢的东西,他也该喜欢。我讨厌的,他也应该讨厌。

一旦这个做法不得逞,对方“教而不善”,我们不禁满肚委屈,觉得自己的好意被辜负了。假使我不在乎你,我才不管呢!

“我就是喜欢这样!你别理我!”恋人又羞又怒。

一场吵架由此开始了。

“我是为你好,如果你是别人,我才不理你!”我们回嘴。

问题是:我们自己的价值和喜好又是否真的高出一点呢?

我们也许忘了,当我们怀念一个人的时候,怀念的并不是他的价值和喜好,而是他让我成为我自己。